03.25.2018
Jordan 與喬丹的對決?在喬丹體育控告 Nike 之際,回顧正版與山寨互告的案例
發明,是人類發展史上最重要的一環,不過發明可不是一蹴可幾,是一些人花費無法想像的時間與勞力,且不畏失敗的風險所達到的成果。為了保護這些人辛苦的成果,專利——就這樣誕生。
不過人們說進步先由模仿開始,就像畫畫一樣,即使是天才也是需要透過描摹大師的作品當作練習,磨鍊出實力後才漸漸發展自己的風格。但模仿一旦過了頭,不免就會牽扯到抄襲以及侵權的問題。 而在近日,Nike 旗下以經典球員 Michael Jordan 的名字命名的品牌 Air Jordan 與中國運動品牌「喬丹體育」,為了侵權問題纏鬥了十幾年後,又爆出了新的官司問題。從 2002 開始,Air Jordan 前前後後就控告喬丹體育侵權十餘回,本以為在 2016 年年末的最終審判宣布喬丹體育敗訴後,可以終止這場戰爭。不過最近喬丹體育又以 Nike 擅自使用「喬丹」這個有高辨識度的名字作為關鍵字來宣傳,侵犯商標專利權,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控告 Nike,並要求停止侵權、公開道歉、並賠償人民幣 30 萬。 另一方面 Nike 則表示,他們從未將喬丹用於官網,只用於後台關鍵詞,因此並不構成侵權,更沒有不正當競爭的行為。這件案子目前已在福建晉江法院知識產權庭開庭,但尚未宣佈審判結果,只能靜候消息。 其實除了 Air Jordan 和喬丹體育的爭議之外,過去在中國也有好幾起因為侵權引發的官司問題,在等待審判結果的同時,先來回顧這幾起專利的事件。
New Balance vs. 新百倫 (勝)、New Boom、New Bunren (敗)New Balance 在 2003 年時以「新百倫」的名字進入中國市場,卻被一間名為同樣名為新百倫的中國本土品牌認為 New Balance 使用新百倫這個名稱,會使消費者無法辨識自己買的是 New Balance 還是新百倫,因而告上法院,並求償 9800 萬人民幣。而日後在判決時,法院認為新百倫這個名稱註冊於 1996 年,比 New Balance 進軍中國的 2003 年早,因此宣告 New Balance 敗訴,並賠償 500萬人民幣,讓這間成立於 1916 年的百年老牌在中國瞬間成為山寨品牌。▲新百倫店面。
不過日後在另一次的官司中,New Balance 控告了幾間生產球鞋的公司,以 New Boom、New Bunren 等名稱,並使用辨識度高的「N」Logo,明顯侵犯了 New Balance 的商標權。而這次的判決中,法官認為 New Boom、New Bunren 使用 N Logo 會混淆消費者的視聽,因此要求這些公司立即停止侵權,並賠償 150 萬美元,也算是還給 New Balance 一個公道。
BROOKS (敗) vs. ANTA (勝)而另一間同樣來自美國的百年老牌,就沒有這麼幸運了。成立於 1914 年的品牌 BROOKS 在 2017 年 7 月的時候進軍中國市場,卻在僅僅相隔一個月的時間,就被中國品牌「安踏 ANTA」控告侵犯商標權。因為安踏認為 BROOKS 上像徵「一條無盡延伸的路,像徵跑者邁向勝利的道路」的 Logo,和安踏的 Logo 極為相似,有侵權的嫌疑,因此告上法院。 而在經過一段時日的訴訟過程後,因為法官認為安踏在中國註冊時間 1994 年比 BROOKS 早,因此判定 BROOKS 敗訴,且需將商品全數下架,並賠償 350 萬人民幣,造成 BROOKS 很大的損失。
另一起事件來自 Under Armour 與中國品牌「安可瑪汀 Uncle Martian」。Uncle Martian 在 2016 年成立,並在開幕記者會上大肆講述自家品牌的豐功偉業,不過這次因爲 Under Armour 在更早以前就已經在中國註冊,因此在中國的法律上很明顯是 Uncle Martian 侵權,也宣布 Uncle Martian 的敗訴。
後記 從上述幾次的案件來看,即使是世界知名、且品牌形像已經深植人心的品牌,到了海的另一端後,因為法律與風土民情的不同,還是有可能遇上各種令人難以理解的事件。雖然在台灣山寨品沒有這麼多,但時不時還是會在一些場所看見仿冒品的出現。除了擦亮自己的雙眼之外,也希望可以多多支持正版 (包括音樂、電影、電玩等等),保護每一個創作者辛苦的結晶。
Editor / GuillaumeSource / Fashion Network、COMPLEX、Wanhuajing、sohu、HB、shihuo、Isidorsfug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