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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是人類發展史上最重要的一環,不過發明可不是一蹴可幾,是一些人花費無法想像的時間與勞力,且不畏失敗的風險所達到的成果。為了保護這些人辛苦的成果,專利——就這樣誕生。

不過人們說進步先由模仿開始,就像畫畫一樣,即使是天才也是需要透過描摹大師的作品當作練習,磨鍊出實力後才漸漸發展自己的風格。但模仿一旦過了頭,不免就會牽扯到抄襲以及侵權的問題。



而在近日,Nike 旗下以經典球員 Michael Jordan 的名字命名的品牌 Air Jordan 與中國運動品牌「喬丹體育」,為了侵權問題纏鬥了十幾年後,又爆出了新的官司問題。從 2002 開始,Air Jordan 前前後後就控告喬丹體育侵權十餘回,本以為在 2016 年年末的最終審判宣布喬丹體育敗訴後,可以終止這場戰爭。不過最近喬丹體育又以 Nike 擅自使用「喬丹」這個有高辨識度的名字作為關鍵字來宣傳,侵犯商標專利權,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控告 Nike,並要求停止侵權、公開道歉、並賠償人民幣 30 萬。




另一方面 Nike 則表示,他們從未將喬丹用於官網,只用於後台關鍵詞,因此並不構成侵權,更沒有不正當競爭的行為。這件案子目前已在福建晉江法院知識產權庭開庭,但尚未宣佈審判結果,只能靜候消息。


其實除了 Air Jordan 和喬丹體育的爭議之外,過去在中國也有好幾起因為侵權引發的官司問題,在等待審判結果的同時,先來回顧這幾起專利的事件。


New Balance vs. 新百倫 (勝)、New Boom、New Bunren (敗)


New Balance 在 2003 年時以「新百倫」的名字進入中國市場,卻被一間名為同樣名為新百倫的中國本土品牌認為 New Balance 使用新百倫這個名稱,會使消費者無法辨識自己買的是 New Balance 還是新百倫,因而告上法院,並求償 9800 萬人民幣。而日後在判決時,法院認為新百倫這個名稱註冊於 1996 年,比 New Balance 進軍中國的 2003  年早,因此宣告 New Balance 敗訴,並賠償 500萬人民幣,讓這間成立於 1916 年的百年老牌在中國瞬間成為山寨品牌。


▲新百倫店面。

不過日後在另一次的官司中,New Balance 控告了幾間生產球鞋的公司,以 New Boom、New Bunren 等名稱,並使用辨識度高的「N」Logo,明顯侵犯了 New Balance 的商標權。而這次的判決中,法官認為 New Boom、New Bunren 使用 N Logo 會混淆消費者的視聽,因此要求這些公司立即停止侵權,並賠償 150 萬美元,也算是還給 New Balance 一個公道。





BROOKS (敗) vs. ANTA (勝)

而另一間同樣來自美國的百年老牌,就沒有這麼幸運了。成立於 1914 年的品牌 BROOKS 在 2017 年 7 月的時候進軍中國市場,卻在僅僅相隔一個月的時間,就被中國品牌「安踏 ANTA」控告侵犯商標權。因為安踏認為 BROOKS 上像徵「一條無盡延伸的路,像徵跑者邁向勝利的道路」的 Logo,和安踏的 Logo 極為相似,有侵權的嫌疑,因此告上法院。



而在經過一段時日的訴訟過程後,因為法官認為安踏在中國註冊時間 1994 年比 BROOKS 早,因此判定 BROOKS 敗訴,且需將商品全數下架,並賠償 350 萬人民幣,造成 BROOKS 很大的損失。


Under Armour (勝) vs. Uncle Martian (敗)



另一起事件來自 Under Armour 與中國品牌「安可瑪汀 Uncle Martian」。Uncle Martian 在 2016 年成立,並在開幕記者會上大肆講述自家品牌的豐功偉業,不過這次因爲 Under Armour 在更早以前就已經在中國註冊,因此在中國的法律上很明顯是 Uncle Martian 侵權,也宣布 Uncle Martian 的敗訴。



後記
從上述幾次的案件來看,即使是世界知名、且品牌形像已經深植人心的品牌,到了海的另一端後,因為法律與風土民情的不同,還是有可能遇上各種令人難以理解的事件。雖然在台灣山寨品沒有這麼多,但時不時還是會在一些場所看見仿冒品的出現。除了擦亮自己的雙眼之外,也希望可以多多支持正版 (包括音樂、電影、電玩等等),保護每一個創作者辛苦的結晶。









Editor / Guillaume
Source / Fashion NetworkCOMPLEXWanhuajingsohuHBshihuoIsidorsfug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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